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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开庭:非法收受财物165万元 当庭认罪悔罪




 

  南昌11月7日电 (记者 李韵涵)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人民法院7日发布通报称,该法院当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一案,被告人李佩霞被控受贿165万元。

  该案由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于9月29日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9月30日立案受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李佩霞当庭确认,本人委托了辩护律师。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佩霞及其委托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佩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佩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相关通报显示,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此外,经查,发现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11月3日消息,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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