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整版观察: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追求。实践证明,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面对网络空间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面对人民群众对管好用好互联网的新要求、新期待,如何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本期观察版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探讨。
坚持依法治网 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人民观察)
张 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系统部署,把“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网,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为推进网络综合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科学指引,紧密结合我国网信事业发展实际,把坚持依法治网落到实处,让法治的触角更加灵敏,不断向网络空间发展的前沿延伸,让网络空间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走深走实的广阔天地。
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随着互联网深入普及,网络空间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也经常被作为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关乎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对提升互联网治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成为必然选择。
我国于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自1996年颁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我国网络立法随着互联网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点到面、由面到体的发展过程,为网络空间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彰显了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中国智慧。进入21世纪后,随着网络技术和网络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始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规划、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引领。
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纷纷出台,网络立法逐步趋向全面涵盖网络信息服务、信息化发展、网络安全保护等在内的网络综合治理。特别是2016年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为依法治网提供了更加系统完备的法律框架,标志着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不断完善依法治网的法制基础,采取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和网络知识产权、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等措施,保障网络空间规范有序;通过创新网络司法规则、探索网络司法模式、维护网络司法权益来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拓展“互联网+普法”新模式,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加强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等等。我们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走出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
依托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的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也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各项改革任务,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已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积极适应网络技术、网络经济发展变化,为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充分发挥制度效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